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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院 市精神卫生质控中心
住院须知


住院须知


各位病友:

衷心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,为使您入院期间安全顺利,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

一、办理入院、出院手续

  1、本院住院收费结算处设门诊一楼收费处,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、补款、出院结算手续。

  2、患者凭医生开具的“住院通知单”到门诊一楼收费处预交住院生活费,并保管好“收款收据”,在出院结算时作为交款凭证必须全部收回。

  3、根据卫生部《医疗机构病例管理规定》,住院病历由医院负责保管,严禁任何人涂改病历,包括患者姓名,因此,请患者在我院实名就医,并保证住院患者姓名与其就诊姓名一致,以避免发生不能修改的麻烦。

  4、按照财务管理规定,本院实行住院病人生活费预交金管理制度。非特殊情况下,病人入院必须预交住院生活费,才能办理入院手续。住院期间根据费用使用情况还会通知补交,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。

二、关于住院费用

本院执行省管医疗服务价格,所有医疗服务项目、药品、一次性耗材均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。通过以下方式能获得您住院期间的费用情况:

  1、医院实行“住院费用一日清单”,以方便您查询。

  2、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,可以向您的管床医生或责任护士查询。

  3、当您的住院生活费出现欠费时,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向您发出书面缴款单,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,及时到一楼住院处补交住院费,以保证您能得到及时的检查和治疗。

  4、您出院结算时,收费结算处将提供您的住院费用明细单,请您仔细审阅确认,如有疑问可进一步查询,直到您确认无误签名为止,结算员凭您确认的明细单为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。

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

 
 
 工作时间
周一至周五 :8:30-17:30
周六至周日 :9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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